2010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的基本功能和用途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土地的基本功能和用途

  1. 土地作为“万物基础”的承载功能,又称支撑力或支持功能(supporting capacity function of land)。

  2. 生育或生产功能(bearing or productive function of land)。

  3.可耕功能(tillable function of land)。来源于考试大。又称可耕力,是指土地利用于广义农业和种植业的特殊功能,由于广义农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因而也是一种重要的基本功能。

  4.土地的其他功能和用途。主要是指当今土地利用中强化的几种功能:

  (1)土地的生态功能(ecological function of land)。

  (2)土地用途与功能的社会化和多元化(socialization and multiplication of land usage)。

  (3)土地的资产积蓄和增值功能,也就是土地资产增殖的蓄水池功能(reservoir,s function of land property)。

  美国的土地不动产的价值约占其财富的3/4;1987年日本的地价是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4.8倍、国民收入的5.6倍,土地资产占各类国民资产总值的1/2以上。

  我国农民集体土地的资产价值至少在50万亿元以上;国有土地资产的价值量就有25万亿元之巨,占全国国有资产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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