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土地治理法》和地方性法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内转让,也可以作价投人合资、合作企业,因此,集体建设用地估价很值得研究。
估价方法:
①成本法,除劳动力安置费以外其他费用与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费用差不多,但由于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要根据地方法规的规定进行估价。
②市场比较法。可以根据土地的市场性成交实例按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假如成本费用明确,则也可以用剩余法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