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学员提问1:
老师: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第4讲判断题64“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满一年未开发土地的,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有权征收相当于全部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答案为错误,其中“全部地价款的20%”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的有什么不同?似乎表述近似。
老师回答1:
你好:
“全部地价款”不等于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价款一般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土地出让金两部分构成,还包括公告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学员提问2:
黑老师,今天考完了只感觉时间不够用,请教老师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是取得土地成本的一部分么?不是的话是什么,后面的课我没时间听,所以也不知道答案是什么.
老师回答2:
你好: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999年8月4日)第二条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不应算取得土地成本。
祝你考试成功!
学员提问3:
老师:麻烦您再讲一下土地增值税四级累进税率的问题 我没弄明白
经税务部门测算,该转让项目扣除项目金额为5600万元,则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交纳土地增值税( ) 万元。
A.660
B.820
C.960
D.1080
答案:D
解析:适用: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一扣除项目×5%=3400×40%一5600×5%=1080万元。
老师回答3:
你好:
1、先计算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额=9000一5600=3400万元。
2、确定速算公式:土地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属于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适用公式: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一扣除项目×5%。
3、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一扣除项目×5%=3400×40%一5600×5%=1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