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2012年报考指南:报名程序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各考区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汇总表以文件形式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报考人员情况和数量以上报文件为准);8月6日前将本考区的考场座位安排示意图传真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8月16日起可经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本考区的准考证。各考区应于8月27日前做好考场安排和发放准考证等工作(准考证式样见附件2),同时将各考区、考区办公室负责人1寸彩色证件照、接收试卷的地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号、准考证号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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