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的公告
依据《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和《土地估价师实践考核与执业登记办法》(中估协发〔2011〕38号)的规定,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将开展2011年度实践考核工作,对已满2年实践期的土地估价师进行实践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实践考核人员条件
1.2009年(含)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在专业指导人员指导下进行了两年专业实践的人员。
2.专业实践期内每年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二、2011年度实践考核方式
2011年度实践考核以综合考评为主,面谈考评为辅。
1.综合考评形式
参加实践考核人员按要求提交考评材料,考评专家通过审读材料,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评定参考人员在专业技能、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面谈考评形式
参加实践考核人员以谈话方式回答评审老师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依据实践考核标准,考查考生的实践经历、专业技能与执业操守等方面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