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16、建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文,对索赔内容,有如下规定:
(1)因窝工发生的人工费以25元/工•日计算,监理方提前一周通知承包商对不以窝工处理,以补偿费支付4元/工•日。
(2)机械设备台班费:
塔吊:300元/台•班;砼搅拌机:70元/台•班;砂浆搅拌机:30元/台•班。因窝工而闲置时,只考虑折旧费,按台班费70%计算。
(3)因临时停工一般不补偿管理费和利润,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情况:
a、于6月8日至6月21日,施工到第七层时因业主提供的模板未到而使一台塔吊,一台混凝土搅拌机和35名支模工停工。(业主已于5月30日通知承包方)
b、于6月10日至6月21日,因公用网停电停水使进行第四层砌砖工作的一台砂浆搅拌机和30名砌砖工停工。
c、于6月20日至6月23日,因砂浆搅拌机故障而使一台砂浆搅拌机和35名2人停工。
问题:承负商在有效期内提出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认为合理的索赔金额应为多少?
合理的索赔金额如下:
窝工机械闲置费:按合同机械闲置只计取折旧费
塔吊1台:300×70%×14=2940(元)
混凝土搅拌机1台:70×70%×14=686(元)
砂浆搅拌机1台:30×70%×12=252(元)
小计:2940+686+252=3878(元)
窝工人工费:因业主已于1周前通知承包商,故只以补偿支付
支模工:4×35×14=1900(元)
砌砖工:25×30×12=9000(元)
因砂浆搅拌机机械故障造成的窝工不予补偿。
小计:1960+9000=10960(元)
临时个别窝工一般不补偿管理费和利润,故合理的索赔金额为: 3878+10960=14838(元)
某工程施工期5、6、7、8月份的经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材料的盘点,确定材料现场价值为50万、40万、60万、55万,试分析确定业主应在6、7、8三月向承包人支付的材料预付款的金额,已知5月份,支付材料预付款为30万。
根据材料预付款的计算公式知:
6月份应支付的材料预付款为:
40×75%-30=0(万元)
7月份应支付的材料预付款为:
60×75%-0=45(万元)
8月份应支付的材料预付款为:
55×75%-45=-3.75(万元)
17、某承包商承包某次工程,合同总价5000万元,合同工期5个月。承包方双方在合同中签定了关于工程价款的条款包括:
预付备料数为合同总价的18%
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
从预付备料款加进度款达合同总价的60%后的次月开始扣回预付款,扣回方式为按以后每月平均扣回
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次扣除,保修期1年
材料价差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按有关文件规定,上半年材料价差的调整系数为1•1,逐月调整进度款支付
(6)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问题:⑴工程预付备料款是多少?
⑵2~5月,每月支付进度款为多少?累计支付进度款为多少?
⑶6月办理竣工结算,该工程估算总造价为多少?
⑷竣工结算时应扣除工程保修金是多少?
⑸工程竣工半年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多次要求承包商前来修理,但承包商一再拖延,最后业主不得不另请人修理,共用修理费用8万元,问此项费用应如何处理?
1、答:⑴、工作预付款90万元
⑵、2月份产值50万元,应支付50×1.1=55万元,
累计支付90+55=145万元
3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00万元, 应支付100×1.1=110万元,
累计支付145×110=255万元
4月份实际完成产值120万元, 应支付120×1.1-30=102万元
5月份实际完成产值80万元, 应支付80×1.1-30=58万元
⑶应扣除保修金=500×5%=25万元
⑷竣工估算工程价款=150×1.1-30-25=110万元
工程估算总造价=500×1.1=550万元
⑸ 修理费用8万元应在预留款的25万元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