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2年6月19-2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仅限报考专业考试人员);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环保工程专业设计工作业绩、年限及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该表格)。
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2、外省转入的考生均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基础考试合格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于6月27日前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为二科,每科80元,每人16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科125元,每人50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可凭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委托邮寄。
(二)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三)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专业考试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业案例》考试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五、其他事项
1、属于非独立法人的设计单位分院(分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考试,须由总院推荐并签字、盖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报考。
2、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6月27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审定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3、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订购,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0591-87617365、87667921
附件:1.《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