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办公厅20日下发通知启动炼钒企业专项治理,要求各地全面清查炼钒企业,依法限期关闭非法生产企业,拆除生产设施。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要迅速组织对辖区内炼钒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凡无工商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环保审批的炼钒生产企业一律限期关闭,责令业主限期拆除在建和已建成的设备,||逾期不执行的要坚决强制拆除。
根据通知,各地淘汰拆除的炼钒生产设备一律不得出售、转让、转移或低水平改造扩能。凡违反规定擅自转移淘汰生产设备或低水平改造扩能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追缴并销毁设备。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湖北省部分地区出现一批非法“小炼钒”企业,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对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