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潜江市出台农村环保意见书干部选拔与环保考评挂钩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近日,湖北潜江市政府出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考评进行挂钩。
  结合当前潜江市农村环境现状,||《意见》要求,要重点加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力度,在总干渠、东干渠、兴隆河、汉南河等重点流域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加大农村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推动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蔓延;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确定东西城区为规模化集中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等。
  为落实农村环保领导机制,《意见》还将干部选拔任用与环保考评进行挂钩,潜江市政府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全市工作目标考核环保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同时,潜江市还建立农村环保协作机制,市发改委、建委、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等四项工作机制。其中,《意见》决定,潜江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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