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提前完成省级下达的排污费征收计划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玉溪市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以开展污染源排查为总抓手,以切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实施污染物减排为突破口,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排污费征收及管理工作。截至9月30日,全市对547&考&试大$户排污单位征缴排污费1419万元,提前70天完成年初省级下达的排污费征收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11.29%.加强依法征收。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费征收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排污企业的申报审核工作,不断扩大排污费征收面,对排污企业的申报数据认真核查,做到了收费数据资料、原始记录完整、真实,不随意简化程序或不按程序征收。加大管理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收费程序、规范收费环节、统一归档管理。紧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的导向和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对矿山企业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排污费征收。
  加强稽查征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精神,及时发文要求各县区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建立健全排污收费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坚持一手抓排污收费,一手抓监督管理,通过监管促征收的同时,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适时开展了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市“依法、全面、足额”征缴排污费。
  加强量化考核。全市环境监察部门紧紧围绕《云南省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制定了《玉溪市二〇〇八年环境监察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有力地推动了排污收费工作的全面开展,&考&试大$为在全市实现排污收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强收费公示。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除各县区认真做好辖区内的排污费公示工作外,还利用市环保局网站按季度公示全市缴费企业名单、缴费金额,进一步增强了排污收费的透明度,促进企业缴纳排污费的主动性。
  加强档案管理。加强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严格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污企业申报、变更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录入,定期对排污费征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建立一企一档,对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缴纳通知书按季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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