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08〕78号)的要求,现将我市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09年1月9日下午17时截止。1月9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完成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3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点
1. 报名确认时间:2009年1月5日至1月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3日 |
上午0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4日 |
上午0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用A4纸下载及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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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