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5号)精神,现将我区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
  5月23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09年
  5月24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
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我区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月14日上午8时起至2月20日下午5时止。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收考生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至2月20日(周六、周天不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地点为:自治区环保局人事处(银川市解放东街109号(后院))。联系人:张平,咨询电话:(0951)6024272。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自治区环保局人事处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试费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每人每科3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二00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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