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14日-3月11日,“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报名网址:www.gdkszx.com.cn。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79号)精神,现将我市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9:00-3月11日17:00。在上述时间区间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开通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该预报名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文件容量不大于20K)等步骤。市直和各区的考生在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须按工作属地原则再进入佛山市直或各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 “报名确认”:佛山市报名确认时间定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
3、“报名确认”地点: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确认地点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市直单位报名确认地点在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市直和各区考生或单位(集体报名)持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4、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二)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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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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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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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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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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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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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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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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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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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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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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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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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考试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事项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附件: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