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合格标准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4 共1页

人社厅发〔201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环保部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外语学习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环境影响评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

12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各科目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1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附表: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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