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摘要: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将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列入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笔者有幸参与某小区一等工程项目(多层房屋30余栋建筑面积15万余m2)的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感触颇深,特撰写此文与同行切磋交流。
关键词:施工监理 房屋保修
一、监理依据和工作重点
1、工程保修监理依据。工程保修是指工程质量保修,监理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为了确保保修及时保证质量施工合同还应规定工程质量的保修金额(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5%)和保修金的预留与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经过业主方与承包商协商,也可以签订专项工程保修合同。
2、关于工程保修期的计算。关于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依据监理单位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期限。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是监理业务期限,目前一般保修期监理定为1年,而施工合同规定的是承包商对工程负责报修的期限,但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故施工合同规定除屋面防水工程等为5年,其余部分工程保修期定为2年。
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重点应根据具体工程对象和工程使用状况确定。笔者认为以下内容应列为监理重点:
①对应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关注其观测成果和观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已沉降稳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计和质监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处理;
②对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进行调查,重点是楼地面、墙面、天棚以及门窗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