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责任成本控制

发布时间:2011-09-30 共1页



  施工企业作为一级经济组织,赢得利润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以企业作为利润中心,以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以推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谋求经济利益、拓展生存空间的有效管理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管理载体是责任成本管理,而合同管理则是深化责任成本管理的突破口。

  1.责任成本及其管理原则

  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是指按照项目责任者的可控程度归依的应由责任者所负担的成本,且在特定的时期及特定责任中心的责任人可以计量、掌握其责任成本发展变化的情况,并可以及时对责任成本进行相应的调节。构成责任珠要素有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杂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等。直接费中的工料机消耗量是施工组织个体可控的,由施工作业导负责;工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费、运杂费,以及其他直接费支出是不可控的,由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间接费由项目部上级机关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间接费用的组成测定标准或费用总额包干使用。

  项目经理部作为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管理的好坏,特别是成本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责任成本管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及动态的管理

  工程项目部根据责任成本承包合同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动态管理。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层签定经济风险承包合同,实行责任目标成本风险抵押承包,调动全员参与、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积极性。项目责任成本第一管理者应对责任成本迫切要求进行分析,使降低成本指标与项目部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全员都为责任成本管理尽职尽责。

  (2)“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责任制

  责任成本管理必须遵守“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工程项目责任成本承包合同的签定,就是责任成本管理的开始,责任成本控制过程的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机关对合同的履约、兑现,实行宏观管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对合同进行微观管理与控制,建立以落实责任成本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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