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试卷E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2页


  2.工期和费用补偿的计算:

  (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

  事件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7天;

  事件4:因安装公司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5天。

  工期补偿合计12天。

  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7×6000=4.2(万元)

  事件2:5.0(万元)

  事件4: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12.2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7天。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1补偿:7×6000=4.2(万元)

  事件4罚款:5×6000=3.0(万元)

  费用补偿合计4.2-3.0=1.2(万元)

  3.工程价款的计算:

  桩购置费为:800×950=76(万元)

  桩基础工程合同价款:800×9×180=129.6(万元)

  甲公司桩基础施工应得工程价款为:129.6-76=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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