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行为人如果不是订立合同是其他行为呢,该代理行为也有效吗?
回答: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该规定在于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相对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与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就适用于《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