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行政责任
一、单项选择题
1.罚金属于( )。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罚金与罚款不同,前者属于刑事责任中附加刑的一种。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及有关证照属于( )。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的形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选择D。
3.某市对建筑市场检查时,对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甲单位被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5万元的处罚;乙单位被处以暂扣资质证书;丙单位被处以暂扣营业执照;监理工程师丁某被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有权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当事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针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业务)、责令停止执业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而设定的行政处罚程序。选项A中没收非法所得与罚款性质不同,不属于数额较大的罚款,因此不适用于听证。选项B、C均为对企业而言,不属于吊销资质证书,因此不适用于听证,故选择D。
4.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停止侵害
B.记大过
C.罚金
D.责令停产停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各类责任的区别。选项A属于民事责任;选项B属于行政处分;选项C属于刑事责任。因此,选择D。
5.某市在建筑市场检查时,对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甲单位被处以没收非法所得15万元的处罚;乙单位被处以暂扣甲级资质证书;丙单位被处以暂扣营业执照;监理工程师丁被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中,有权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当事人是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听证程序适用于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业整顿(包括属于停业整顿性质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限内不得承接新的业务)、责令停止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处以较大数额罚款。选项A的行政处罚是没收非法所得与罚款性质不同,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因此不适用于听汪;选项B与C是暂扣证书也不适用于听证;选项D符合听证的法律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6.下列关于行政处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B.质量监督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C.行政拘留的期限不能超过20天
D.地方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之外的行政处罚
E.行政处罚包括拘役和管制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的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拘留的期限不能超过15天,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因此选择BD。
7.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处罚一经作出,具有法律效力
B.当事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诉讼
C.一旦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及停止执行
D.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一般不停止执行
E.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只能提出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处罚执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为,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因此选择A、B、D。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张某在某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并与监理单位总监王某按照合格签字验收,共同获利,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李某与张某是大学同学,碍于情面,没有制止其行为,则应受到行政处罚的是
A.张某
B.王某
C.李某
D.施工单位
E.质量监督部门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区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一种制裁;行政处分是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选项A、B、D符合题意
9.某开发公司未办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规划局决定对其处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规划局应当告知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
B.规划局应告知开发公司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C.开发公司可进行申辩,如申辩理由不成立,应当加重处罚
D.规划局可拒绝听开发公司的申辩,不影响行政处罚的生效
E.规划局未告知开发公司处罚决定的依据,不影响行政处罚生效
正确答案:AB
10.下列属于听证程序的有( )。
A.吊销资质证书
B.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C.警告
D.责令停产停业
E.处以数额较大的罚款
正确答案:AB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