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2页
(2)审查。人民法院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知果认为行政处理决定正确,执行申请合法时,人民法院应立案并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并将决定通知申请机关。如果认为有错误或违法时,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执行申请书退回申请机关。
(3)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人民法院作出了强制执行决定后,应向义务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命令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仍拒不履行义务,则由人民法院对其实施强制执行。
思 考 题
1.简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征。
2.什么是职权立法与授权立法。
3.什么是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4.简述行政立法主体。
5.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
6.简述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
7.简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8.简述行政许可机关及其权限。
9.简述行政许可的程序。
10.简述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
1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有哪些?
12.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3.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14.简述行政处罚的管辖。
15.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16.如何处理行政处罚与刑罚的竞合适用?
17.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18.简述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19.简述行政强制的概念和特征。
20.什么是即时性强制措施?它有哪些形式?
21.什么是执行性强制措施?
22.什么是代履行?代履行的要件有哪些?
23.什么是执行罚?
24.直接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形式?
25.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形式?
26.简述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
27.简述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