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千亩农田征用起纠纷 街道办、村委会多处违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前言:"土地,是农民的最大的社会保障",温总理这番话正是强调土地之于农民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也于近日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制止违法强征强拆行为,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先开展自查。可就是在这样国家三令五申保护农民耕地,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大背景之下, 本网于2011年5月初接到晋江市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的村民反映,他们两村共3000余亩生产水稻基本农田保护区被晋江市新塘街道办事处政府与村两委非法征用,严重损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村民的反映,本网进行了调查。

 

征地程序新塘街道办是否违法?

据村民反映:新塘街道塘市、南塘二村现有村民6000余人,该村至今没有工业,祖祖辈辈均依靠耕作3000余亩生产水稻基本农田保护区而维持生计。塘市、南塘二村叁仟多亩优质高产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晋江市唯一一片生产水稻基本农田保护区,未经有权机关或法定程序,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任意破坏。

村民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的规定,本次征地的基本农田面积巨大,本应依法由国务院批准,并按照法律其他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但新塘街道办事处根本没有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发布征地公告、公示,征询被征地单位和土地承包者的意见,告知或协商确定征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等标准,非法剥夺了新塘街道塘市、南塘村民的知情权,其征地程序已经违法。

据村民代表介绍,当地村民认为征地还存在补偿问题。按照晋江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这次基本农田征地工作按照3400元每亩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另外回批地按照0.07亩每亩标准进行回批。而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回批地又按二类地标准131万每亩进行回征补偿。加上征地"奖励金"等,村民能拿到手里的基本农田实际补偿款约为12.57万每亩,而大部分村民对此并不满意,因此选择拒绝签字。

据了解,2009年,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全面启动拓展规划,基本形成五里综合工业园区、东集控工业园等"一园九区"格局。新塘园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涉及塘市、南塘社区征收基本农田2832亩。据当地媒体公开报道,该2832亩征地目前已完成2203.7981亩,占应征总面积70%多。

被征土地"缩水"惹居民强烈不满

当地部分居民之所以强烈反对此次征地,主要原因就是征地不透明,征收小组单方面核算土地面积、单方面制定被征收土地补偿价格等问题。该社区王女士说,仅举塘市社区第五生产队为例,根据《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统计,该小队共有基本农田159.5513亩,而新塘街道征地小组给该小队计算的实际补偿亩数款还不到122亩。这其中,征地小组给她们扣除了房基地面积和该小队水利设施面积。这两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征地小组核算土地面积误差在20亩左右。

"就我们家,在《福建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有9亩土地,可征地小组核算后只有7亩,我老公四兄弟集体建房占用房基地只有1.44亩,凭空被他们吃掉了0.56亩土地。"王女士家的情况在塘市社区并不鲜见。该社区柯先生告诉记者,他家归塘市社区第四生产队,其实际拥有土地7亩,而征地小组核算后进行的补偿土地只有5亩多,扣除房基地,自己也少了0.4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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