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概念及特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国家职能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序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下列基本特性:
1.是国家行政机关。
2.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3.其行政管理职能范畴是工商行政管理。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及其权限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有:
其一,研究制定 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 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其二,主管 全国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 有关证照,依法确认其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依法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依法核定 登记注册单位的名称。
其三,依法监督检查 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或经国务院授权,组织开展 全国性的市场监督与行政执法活动。
其四,依法监督管理 经济合同,指导 合同仲裁机构的工作。
其五,依法对 国内外商标申请实行统一注册和管理,认定驰名商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认可商标代理机构并指导工作。依法对 商标评审案件做出终局决定或裁定。
其六,监督管理 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和期货市场。参与 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参与论证、规划全国市场布局,开展各类市场登记及统计工作。
其七 ,依法监督管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其八,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
其九,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以下管理权限:
1.规章制定和发布权。主要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权依法或接受立法、行政权力机关委托,制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2.登记注册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对申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依法核准登记注册,确认其企业法人地位或合法经营地位,核定其名称,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有权对商标申请实行统一注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对商品市场进行登记管理,审核其开办条件和管理制度。
3.对市场活动中的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确认权。
4.对违法经营行为及其行为者的依法查处权。具体包括依法调查权、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执行权等。
5.市场交易场所的经营秩序维护权。
6.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解释权。
7.要求执法外部协助配合和保护权。
8.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权等。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及其行为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1,必须是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采取的行政措施。
2.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是合法、
3.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4.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方式,行政行为有要式和非要式行为之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
1.拘束力。
2.确定力。
3.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