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考点:合同法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2页



  2.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

  (2)不能履行。

  (3)拒绝履行。

  (4)迟延履行。

  (5)不完全履行。

  (6)受领迟延。

  3.免责事由

  当事人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包括:

  (1)免责条件。

  (2)免责条款。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1)强制履行

  债务人违约后,如债务履行仍有可能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下列情形不得强制履行: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3)履行费用过高;4)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强制履行的表现形态包括:令债务人限期履行,修理、重作、更换等。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有违约行为;2)另一方受有损害,包括所受损害和所失利益;3)违约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损失赔偿额的确定: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2)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注意:1)受害人对于损失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时,法院可减轻或免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3)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违约金

  违约金通常视为损失赔偿额的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六、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有:

  1.客观解释原则:又称文义解释原则。

  2.整体解释原则。

  3.目的解释原则。

  4.习惯解释原则。

  5.诚信解释原则。

  七、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八、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九、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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