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内容摘要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网上报名网站网址: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
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7-20天内。
关于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自8月1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南座一楼,联系电话:85597377)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科 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10月29日 |
上午 09:00-11:30 |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
|
10月30日 |
上午 09:00-11:30 |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
下午 14:00-17:00 |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
(一)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粤价〔2009〕135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www.gtba.net.cn)查询考试用书有关信息。
附件:1.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1: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指在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和在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招标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8日。
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