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某招标工程项目,拟投标单位为A、B、C、D、E、F、G七家单位,该工程的标底价为560万元,开标后将投标报价最高者和最低者去掉,且不参加评标,以剩下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工程报价的综合报价,该报价占评标权重的55%,标底价所占权重为45%,以综合报价和标底价权重计算的报价作为期望工程造价。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如表4-41所示。
表4-41 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表
问题: 以接近期望工程造价为原则确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