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24 共1页
在《案例分析》阅卷中,发现很多不应该发生的问题,希望广大考生引以为戒:
一、答题顺序错误:
很多考生把第三题答在了规定答题的第二题处,把第二题答在了规定答题的第三题处,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更不应该的是三、四题的答题顺序也反了。这种情况不是紧张造成的,而是不细心造成的。请注意:答题卷有两面!并注意答题序号。
二、铅笔答题:
虽然试卷上没有注明,但按考试常规,客观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作答。
本次阅卷中,发现有相当多考生用铅笔作答。这就是紧张造成的。除及少数整个试卷都用铅笔作答外,有相当一部分考生在“双代号网络计划压缩工期”考题开始,后面全部用铅笔作答。原因是:网络计划压缩工期有两次,在网络图上要标两次,这可以用铅笔在图上标注,但答题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这些用铅笔作答的考生,可能由于紧张,考试时间紧,便忘记换笔了。
记住:在考试中千万要注意保持清醒的头脑!!!
三、清单计价不熟练:
1、清单编号错误。没有理解清单编号的涵义。这种情况可能是平时未接触过清单计价方式。
2、工程量计算规则模糊。
3、清单项与定额子目混淆不清,没有脱离传统定额计价模式。
4、单位错误。传统定额计价中子目单位为100平方,10立方,10个等,在清单项中为:平方,立方,个。
建议加强清单计价和有关计价配套文件的学习!
四、招标程序不清楚,答非所问:
有很多考生列出招标程序,花了大量时间,结果找不到采分点。有很多考生连招标程序和概念都不清楚,答非所问。
以2004年《案例分析》考题中第二题为例,谈谈答题技巧:
第一问:找出招标程序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答:第(3)条发出招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1.5分)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者。 (1.5分)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1.5分)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进行。 (1.5分)
以上就是第二题第一问的答案和评分标准。在解答此类题时,先挑出哪一条不对,并找出不对的关键词语,然后改正。对的不要再写一遍,但有很多考生偏偏列出招标程序,可见审题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