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9、验印、发证。造价员岗位证书由省住建厅人事教育处审核验印,证书制作、编号、验印程序完成后,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统一制作新造价员执业印章,返回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各管局及总局直属企业到农垦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用旧证书和印章换取新的证书和印章。
新换发的岗位证书继续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2012年1月1日起,原岗位证书全部作废。
10、本次造价员换证,造价员注册单位可以和原注册单位不相符,即造价员的变更可以同步进行。
11、原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造价员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edu.hljgczj.cn/hljcost/。各管局造价站及总局局直企业可登录原造价员管理系统核实造价员历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
二、造价师继续教育
1、网络继续教育时间从2011年7月15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截止。造价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填写2011年黑龙江省注册造价师登记表(见附表3)
2、造价师继续教育有效期为二年。
3、造价师发放的网络学习卡,使用方式和造价员一样。
4、注册造价师学满60学时后须参加网上考试,考试合格后,打印继续教育考试合格证书。
三、施工企业规费核定
1、各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前述要求,先办理本企业造价员换证申报手续,再申请规费核定。
2、未取得企业管理锁的施工企业,到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申领。
3、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填写单位缴纳金额,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工程排污费包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噪声超标排污,工程实体污水排污另行计算。
4、各施工企业今年不用填报各类典型工程调查表。
5、施工企业规费申请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2010年度《黑龙江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同时交回。
6、2011年取得资质的施工企业,今年不核定规费。
7、无造价员企业不予核定规费
8、各管局施工企业在7月20日至8月19日之间,到所在管局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规费的初步核定,要求各管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复核票据原件,并在施工企业上报的票据复印件上加盖各管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公章。各管局施工企业的申报材料要在8月21日之前报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总局局直施工企业在7月20日至8月31日之间,到总局工程造价管理站申请规费核定。逾期不予办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以上三项工作。此三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管局住建局和总局局直企业要高度重视,纳入工作日程,组织好这三项工作。
2、加强宣传,保证工作无遗漏。各管局住建局要密切配合,深入企业,做好宣传,确保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五、联系人
卢新军0451-55198803卢佳0451-55198804
附件: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岗位证书换证登记表
2、企业人员管理认证锁申领表
3、2011年黑龙江省注册造价师登记表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