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文)、《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浙造人管(2010)6号文)浙建站市[2011]52号文件《关于开展浙江省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就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1、2011年底前有效期满尚未参加过继续或继续教育学时(3年30课时)未满的造价员(证书号码08开头),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参加网络继续教育。
2、有效期未满,2010年年底参加过继续教育(计20个学时)的,需再补10个课时,可选择10学时的类型,完成一阶段的继续教育。
3、其他造价员可视自已继续教育情况,酌情报名。
二、学习内容和方式
网络继续教育利用中价协网络平台:www.ceca.org.cn,学员点击进入页面右侧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栏目,按照学习流程提示进行操作,操作时选择好学习课时类型(10课时或30课时)。学习完成考试合格后,勿忘打印作为资格验证依据的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
三、报名时间
参加学习的造价员,应填写《浙江省2011年度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报名表》,于9月30日前到绍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516室报名核准,联系电话:85202004。报名时除报名表外,还需携带报名表名单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