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验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安徽2011年部分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皖价协〔2011〕10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皖价协〔2008〕2号)的要求,造价员每三年须参加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并进行证书验证。经研究决定,现就开展全省部分造价员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2008年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即资格证书编号为“皖08XXXXXXX”的造价员)均应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

二、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方式及流程

1、方式

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工作由省价协统一组织,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协助实施。继续教育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证书验证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的方式。

2、流程

⑴造价员登陆“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www.ahzj.com.cn),通过“造价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验证申请,待信息审核合格后打印申请表,并将验证申请材料报所在市造价员管理机构;

⑵造价员按照省价协的统一安排,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⑶对于继续教育和证书验证合格人员,在证书验证记录栏加盖合格印章。对于不合格人员,将按照“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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