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1、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2012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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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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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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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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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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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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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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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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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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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质量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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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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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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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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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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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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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
2、对在《暂行规定》发布(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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