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CPM进度计划的优化
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优化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即是对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的优化。进度计划编制的基础是合同文件和施工方法,不同的施工方法其进度计划也随之不同。优化进度计划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2.4.1.适当变更合同文件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请监理工程师发出有关项目的变更令是经常发生的。柏马公路二标段的路基回填施工中,按规范要求,需到距施工现场几十千米外的指定采料场取料回填,但该料场的填料数量无法满足要求;而现场挖出的部分土方经分级筛选和检测后可达到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因此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并附上筛土的土工试验检测(合格)报告,要求使用部分挖方原土经分级筛分处理后回填,最终获得监理批准并发出工程变更令。这样不仅解决了回填料短缺的燃眉之急,且节省了大笔运输费用,工程进度也随之加快。
2.4.2.施工方法的适当修订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变化重新修订施工方案、制订新的施工方法,也可提高、优化进度计划。二标段Alika沼泽地施工中,原施工方案考虑采用水陆两用挖掘机和拉铲配合进行清淤施工,并使用浮箱在沼泽区建造工作面。但由于1997年该地区气候反常,旱季延长、雨季迟迟未来,长年积水的沼泽区也因为大旱而蒸发大部分水分,对施工非常有利。为此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及时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并调配大型机械设备进入重点区域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提前完成该沼泽段的施工,从而为下一步工作赢得了主动,也为关键线路和整个工期的按时完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2.5.在工期索赔中的应用
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目标进度计划后,即构成正式进度计划,业主也将据此计划履行其职责,若未能按计划及时完成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商可以立即提出索赔。柏马公路项目中,征用公路沿线土地交于承包商施工使用是业主的职责,但自工程开始起,当地私有土地所有者和土著因征地赔偿等问题使承包商无法正常开展施工。对此我们多次致函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工期索赔,此时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将成为索赔的计时标准和依据。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在编制进度计划时往往使施工时段增长,从而形成多条关键线路,为日后提出工期索赔做准备,因为在多条关键线路并存的情况下,承包商很容易寻找到要求工期延长的理由,只要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对任一关键线路上的工作造成影响,承包商即可声称对其总工期造成拖延,从而可以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达到索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