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把握)
(可参照第2章第5节中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1、我国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其中的比例、审批等规定,易考核)
(1)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项目
优惠政策
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
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外国企业向我境内转让技术
可免征营业税,经批准,还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技术转让
免征营业税
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含10)以上的
经批准,答应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符合条件的已设立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进口技术、设备、配件
免征进口税和进口环节税
采购国产设备
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并按有关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
(2)鼓励外商向中西部地区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放宽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领域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条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持股比例限制;
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可延长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期;
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再投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答应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承包经营治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
(3)进一步推动商业、外贸、金融、电信、旅游等领域的吸收外资工作。
进一步放宽吸收外资的试点范围;
答应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B股市场上市;
扩大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
(4)改革外商投资治理体制
简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审批手续,对不涉及综合平衡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不论金额大小,均可在省级政府审批;
取消对外商独资企业进口设备的价值鉴定;
清理并调整不利于吸收外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等。
2、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主要措施
(1)提高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2)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逐步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
(3)加强涉外经济法制建设。
(4)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