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1-22 共1页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熟悉)
(一)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依法主持受委托的工程咨询业务的权利。
其中,国家投资或政府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由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其工程咨询业务。
注册咨询工程师也可主持其他项目业主委托其单位的工程咨询业务。
(二)名称专有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只由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人员专有,盗用该名称执业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该名称已纳入国家工商专用名称保护的范围。
此外,名称权还保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的自主知识产权。
咨询文本名称权是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名称,也是专有的。
(三)署名盖章的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对其所出具的咨询文本有署名盖章权,并具有法律效力,修改签章的咨询文本须经过本人同意。否则,就侵犯了注册咨询工程师的签名盖章权。
国家发改委统一设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名章式样,由个人签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