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发改委,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4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定于4月16日、17日两天。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1年度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扬州市发改委相关职能处室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会同当地发改委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共设5科,分别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成绩滚动期为3年;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答题及试卷回收方式
(一)《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原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问题的具体说明
1.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者,不受其是否离退休以及年龄的限制。
2.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3.有关学历的要求中所称的“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报考条件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