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5 共2页
一、总结过去:结构、题源、理念
国考常识判断模块每年考25道——这并没有发生变化——变化的是考试的内容,2007年和2008年的国考常识题都是法律内容,因此,彼时的常识判断完全可以称为法律常识。其中,因为公务员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常识判断中也就侧重于与公权力相关的“公法”——宪法和行政法,下表是对2007年和2008年常识题目内容动向的总结。
部门法 | 2007国考题量 | 2008国考题量 |
宪法和行政法 | 8题 | 15题 |
民法、刑法 | 8题 | 9题 |
民诉、刑诉、法理 国际经济法、经济法 商法、经济法 | 9题 | 1题 |
通过上表不难发现,这两年的常识题目可以分为三个梯队,宪法和行政法是第一梯队,题量最,民法和刑法是第二梯队,题量次之,其他部门法是第三梯队,题量又次之,这就是经过两年运作形成的“法律常识”内部的格局——分析这一格局的意义在于,它在2009年国考真题中体保留下来了:
部门法 | 2009国考题量 | |
宪法和行政法 | 4题 | 共7题 |
民法、刑法 | 2题 | |
民诉、刑诉、法理、国际经济法、经济法 商法、经济法 | 1题 |
2009年国考常识判断•法律部分•考点内容(数字表示题号):
1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理学】
20、合法(宪法与行政)行为 【宪法与行政法】
21、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与行政法】
22、行政处罚 【宪法与行政法】
23、犯罪 【刑法】
24、无因管理 【民法】
25、突发事件应对法 【宪法与行政法】
因此,对我们复习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仍有指导价值。
对07和08年常识真题来源的分析可以发现,法律常识题目部分来源于其他法律类考试,包括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其编撰方式或者是原封不动照搬,或者对考点做形式上的改头换面,我们可以对比一下这两道题目:
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107题: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
A.依据《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依据《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D.可以选择依据《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第40题: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A.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D.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不难发现,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第107题的题干与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二卷第40题基本相同,选项实质上也完全相同,只是对表达方式和选项顺序进行了细微调整。
这一题源上的特点可以总结为“考点就是考过的点”,也就是说,国考法律常识真题就是在其他法律类考试中已经考过的真题。因此,我们认为最好的复习理念就是“从真题中来,到真题中去”,通过量练习其他法律类考试(主要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和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来应对法律常识的真题——这一理念迄今依然适用。换言之,复习已经考过的历年真题,就是在做未来的公考真题。
当然,国考都是单项选择,我们只要做那些考试历年真题中的单选题即可。
三、把握未来:复习的战略和战术
(一)复习的战略问题
所谓复习战略,可从纵向和横向两个向度理解,从纵向上说,指复习进程的规划,从横向上说,指复习内容的取舍布局。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善于制定复习战略,才能把握复习的主动权,胜人一筹,对于考生,尤其是初涉公考的朋友来说,复习战略实为一重之先决问题。
通过对过去的总结和对现状的探究,我们认为,如下战略是实事求是的,谨供参酌采纳。
第一,从纵向上说,宜先广泛阅读,后量做题。
阅读为本。广泛阅读背景材料,好比建房要打地基,正如所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阅读正是获取第一手感性认识,夯实知识之基的手段。为此,材料的搜集、准备就是理所当然之事。我们认为,对于历史、地理、医学这样的科目,中学教材或读物是很实用的材料,对于时政,则可以经常浏览报章(如《参考消息》、《人民日报》等),亦可考前突击掌握本年度重时事,对于法律,则有必要使用专门针对公考的辅导教材。阅读的方法以浏览为主,不必强记,可反复多次翻看,但求达到留有印象,不致遗忘即可。
做题为用。在阅读材料,积累知识之后,还要通过量做题来深化理性认识,提高解题速度。换句话说,阅读可以让我们做对题目,但在公考中,仅仅能将题目做正确是没有多意义的,还必须在做正确的基础上做得够快,而这只能通过反复练习来保证。
那么,总体上说,对每一个科目,都应当按照这样的进程进行准备。
第二,从横向上说,宜突出重点,避免平均用力。
如前所述,“时政、历史和法律”是09真题的三重点板块,那么我们在复习时对这三部分内容就应当多下些功夫,在时间和资源上都应向这三个板块倾斜,而对于其他部分,在时间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少看或者不看。
(二)复习的战术问题
复习的战术问题,实则对既定战略如何具体操作的问题,或者说如何阅读和如何做题的问题。
如何阅读呢?首先,常识题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要求阅读范围尽可能广泛,因此,阅读速度一定要快,以尽可能多地占有材料。其次,由于材料内容太多,强行记忆、机械记忆几乎没有可能,我们提倡柔性记忆,也就是通过反复阅读来深化脑中的记忆痕,形成致印象,事实上这对于公务员考试已经足够。再次,遵循记忆规律,根据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对同一材料,在1天后,2天后,4天后,7天后,15天后多次复习,就会记得很牢,而这已为众多过来人的经验所证明。
关于做题,我想强调一点,那就是重视做错的题。错题反映了我们知识的盲点或者我们解题方法的不足,多做错题,就能消灭盲点,优化解题技巧——这也是屡试不爽的应试铁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