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最后冲刺预测试题答案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5页

  参考答案 
  常识判断

  1.【答案】:D
  【解析】:王某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等纯法律上纯受益的行为有效,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所以本题选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
  2.【答案】:C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分。
  (1)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指行为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经有关第三人承认才有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有①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②无权处分行为③无权代理行为④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行为⑤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
  (2)无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有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①因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实施民事行为;②因重大误解实施民事行为;③内容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本题中王某显然是乘人之危实施民事行为,但不是无效,而是可变更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答案】:B
  【解析】:关于公务员的回避要求有
  (1)职务回避: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应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业务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4)离职回避: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不适用于被辞退或开除的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本题中违法所得应当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而不是人事部门没收。
  4.【答案】:C
  【解析】: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公司的组成部分,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本题正确的只有C。
  5.【答案】:D
  【解析】:留置权:指债权人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不按合同的期限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财产,并就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仅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中才可能存在,因此本题选D。
  6.【答案】:A
  【解析】: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本题选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7.【答案】:D
  【解析】:《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行业且不得在企业兼职。
  8.【答案】:B
  【解析】:本题是物件至人损害责任,适应的是过错推定原则,管理人或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件至人损害具体包括:①建筑物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②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③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④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本题中是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所以应当由房屋所有人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答案】:C
  【解析】:教唆犯没有独立的罪名,教唆别人犯什么罪,对教唆犯就定什么罪。正常情况下,甲唆使已满18周岁的乙骗取他人财产6000元和抢劫他人财产5000元,则甲的行为应构成诈骗罪和抢劫罪,但由于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甲已满15周岁但不满16周岁,所以仅对教唆他人抢劫行为构成犯罪,选C。
  10.【答案】:C
  【解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本题中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已经着手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由于认为被发现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应该选C。
  11.【答案】:D
  【解析】: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本题中强奸行为已经结束,不法侵害不是正在进行,所以不能实施正当防卫。本题也不可以选B,因为防卫过当也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只是防卫的程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12.【答案】:B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题中主体,手段都符合贪污罪的特征。
  13.【答案】:D
  【解析】: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可以制定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法律,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所以本题选D。
  14.【答案】:D
  【解析】:国税局是垂直管辖,复议机关只能是其上一级机关,所以应当由市国税局市上一级机关省国税局当复议机关,选D。
  15.【答案】:A
  【解析】: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第三人致害;(4)精损害不赔偿; (5)只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偿。(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可抗力致害等;B是个人行为,C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D是不可抗力,所以BCD都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16.【答案】:C
  【解析】: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行为,被委托的组织行使权利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作出,责任也由委托机关承担,本题中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所以责任也由委托机关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
  17.【答案】:A
  【解析】: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所以两罪最明显的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
  18.【答案】:C
  【解析】: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原告或者第三 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时,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才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所以本题选C,一般情况下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都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9.【答案】:B
  【解析】: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所以本题选B 。
  20.B
  21. C
  22. B
  23. A
  24. C
  2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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