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公务员行测常识:法律训练题

发布时间:2016-08-25 共3页


  C. 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8. 我国刑法的任务是( )。 
  A.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B.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C.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D.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9.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 依法成立                           B. 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0. 民法上保护人身权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 
  A. 停止侵害   B. 赔礼道歉   C. 消除、恢复名誉   D. 赔偿损失 
三、简答题 
1. 当代中国立法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2. 简述法律关系的涵义与基本特征。 
3. 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4.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有哪些? 
5. 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的区别有哪些? 
6. 行政违法的特征有哪些? 
7. 我国刑法上的犯罪含义是什么?有什么法律特征? 
8. 债权与物权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四、论述题 
试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参 考 答 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 2. B 3. C 4. A 5.B 6. B 7. C 8. C 9. A 10. D 
二、多项选择题 
1. BCD 2. ABC 3. ABCD 4. ABCD 5. ABCD  6. CD 7. ABC 8. ABCD 9.ABCD10.ABCD

三、简答题 
1. 答:当代中国立法应该遵循下列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即不能违宪;(2)立法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的和外国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2.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形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3)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4)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定在人们之间形成的特殊社会关系。 
3. 答: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否的自由,有信仰不同教种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不同教派的自由。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4. 答: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有:①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如果上级决议、命令、法律、法规不适合本地情况,经批准可变通或停止执行;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③管理地区财政;④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⑤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⑥依照宪法规定,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⑦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5. 答:行政征收与行政没收存在以下区别:①行政征收是以相对方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条件;而行政没收只能以相对方违反行政法的有关规定为前提条件。②两者法律性质不同。征收属于一种独立的行政行为;而没收则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一种。③两者在行为的连续性不同。征收只要据以征收的事实依据存在,征收行为就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往往具有连续性;而对没收来说,对某一违法行为只能给予一次性没收处罚。 
6. 答:行政违法的主要特征有:①行政违法行为人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②它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法关系的行为;③它是一种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④其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7.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社会,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是: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刑事违法性;③应受刑罚处罚性。 
8. 答:物权和债权都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民法调整的结果。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①从反映的社会关系上看,债反映的是动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由甲主体转移给乙主体的关系。物权反映的是静态的财产关系,即财产的归属、支配关系。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物权是财产流转的前提和结果,债是财产流转的法律表现。②从法律关系的主体看,物权为对世权,其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人,债权为对人权,其义务主体为特定的人。③物权为绝对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而债权为相对权,其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④物权的客体只限于特定独立物,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债权的客体则不受此限。⑤物权属于一种支配权,主体通过直接对物的管领和支配而实现其权利,无需请求他人实施积极的协助行为,债权为请求权,权利主体需通过请求义务人履行积极的义务才能实现其权利。⑥从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上看,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不合法行为,而物权的取得只能是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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