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3页
(填写说明)
本文书样式为叙事类文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1.标题,写文书名称,即"呈请拘留 报告书"。
2.编号。即文书的编号," 字( )号"。
二、正文
1.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职业。
(1)被拘留人姓名。应当填写被拘留人在户籍上注明的常用姓名,与案件有关的姓名,如曾用名、绰号、化名、乳名、笔名等,也应注明。如果被拘留人系外国籍或少数民族,应正确写明汉语译名,必要时,也可在汉语译名后注明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本国或本民族文字姓名。
(2)被拘留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阳历)为准,应精确到出生的年月日。对于那些习惯于以农历(阴历)计算的,应一律换算成公历。
(3)被拘留人籍贯。应当填写被拘留人的出生地。如果被拘留人属外国籍,则应以其在国外的出生地为准。
(4)户口所在地,即是被拘留人的户籍所在地。
(5)被拘留人职业。职业是一个人在某行业从事的具体工作。对临时性某种职业也要在职业栏中如实反映,不能填为无业。对于等待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复员转业军人和其他老弱病残人员,可在职业一栏里填写"非在业"或"不在业",同时在其后注明属于哪一类情形。
(6)被拘留人住址。住址是指被拘留人经常居住的场所或地方。
2.被拘留人简历。简历是被拘留人生活、工作、学习等主要经历的扼要叙述。填写简历栏时应当注意:其一,填写简历应当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其二,填写中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详略得当,既不能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又不能过于简单。其三,简历要客观地反映被拘留人的历史概貌,包括正确地反映被拘留人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正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在以往的经历中所受到的重要奖励和惩罚情况,惩罚情况主要指受到的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处分等,也包括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手段,如拘留、取保候审等。如果被拘留人有前科或曾因违法受到过处理,在简历中要着重写明前科或违法问题性质、原审判机关或处理机关的处理情况。
3.拘留的理由和依据。
(1)拘留理由是指为什么要对被拘留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拘留人所犯罪行已经查清,那就要写明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经过和后果。对于多次犯罪的,要逐次列写清楚。对于犯几种罪的,要分别写明白。如果被拘留人的犯罪事实尚未查清,就应写明嫌疑的根据和原因。写罪行时,可按时间先后顺序写,也可按罪行轻重分类写,条理要清楚,繁简要得当,既要写清主要罪行,又不要过于繁琐和踩嗦。
对拘留理由的填写应当说明被拘留人具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拘留条件方面的事实,即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并且应说明情况紧急,如果不把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起来,就会发生新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在这一部分中,要根据上面叙述的拘留的理由,说明被拘留人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几项规定的情形,已具备拘留的条件,特呈请批准拘留。结束语表述为:"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其中的空白处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由于呈请拘留报告书是下级机关或个人向领导写的请示报告,故上述三部分报告内容写完后,要另起一行写上"妥否,请批示"。
三、尾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承办单位的名称。
2.承办人签名。
3.制作文书的日期。
4.附案件材料多少件多少页。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所说的是一案一犯罪嫌疑人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制作方法;如果是共同犯罪,一个案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嫌疑人都需要拘留时,根据案件情况,可分别写几份呈请拘留报告书,也可以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一般说来,对同案犯或有联系的犯罪嫌疑人共写一份为好。其写法是:在第一部分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中,把所有应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罪行大小或主从次序一一列上。在写他们的简历时,要把他们的前科问题分别详细写明。在第二部分犯罪事实中,如系现行犯,应先写重大的、共同犯罪问题,再写共同犯罪之外的、每个人单独或合伙所犯罪行;如系嫌疑犯,要分别写明嫌疑的理由和根据。
在拘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应由公安机关向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地方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写出报告。这种报告的写法与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写法基本相同。(一)在被拘留人的简历中应写明何时在何选区当选人大代表及现任何职。(二)报告最后不写:"妥否,请批示",而写"以上报告,请予审批";(三)署名不是案件承办单位,更不是承办、人,而是公安机关名称或局长姓名,并要加盖公章或局长印章。
呈请拘留报告书制作完毕后,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阅后连同案件材料、证据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领导审查后,应在呈请拘留报告书上方"领导批示"一栏内明确写上同意或不同意拘留,或者采取其它措施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