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共1页
自10月25日起,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公安民警换发新版人民警察证,过去使用证明民警身份的证件宣布作废。
新警察证是建国以来首次全国统一版本、统一标准制作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这套完整的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人民警察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质地警徽一枚和金色“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工艺制作,印制持证人二寸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等内容。
根据公安部制定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