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巅峰冲刺卷(3)

发布时间:2014-08-15 共2页

21、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
  【该题针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知识点进行考核】
  2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1)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3)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的审判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23、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该题针对“民事诉讼的诉讼管辖”知识点进行考核】
  24、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期间。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消费税的销售数量的确定。税法规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属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该题针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人进口货物,为进口报关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该题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消费税的税目。调味料酒和影视演员化妆用的油彩不征收消费税,工业酒精和成套化妆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该题针对“消费税税目”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应税范围。化妆品、白酒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
  【该题针对“消费税征税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该题针对“增值税纳税地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规定。根据规定,纳税人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纳税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该题针对“增值税减免税规定(含起征点)”知识点进行考核】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