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流转税法律制度重点导读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0页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营业税营业额的确定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税法规定对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服务业中的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没有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和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二)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 = 营业额×税率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

  营业税纳税人个人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营业额50元。

  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营业税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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