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3页
第二节 税收制度
一、税种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资源税;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
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不同分类:
(1)中央税:关税、消费税;
(2)地方税:土地使用税、契税、营业税;
(3)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
3、按计税依据不同分类:
(1)从价税;
(2)从量税。
4、按税负能否转移分类:
(1)直接税:所得税类、财产税类;
(2)间接税。
【例】下列既属于流转税又属于中央税的是( )。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契税
答案:B
解析:考察对这部分知识的综合理解,考察不同分类方法的交叉。
二、税法要素(在经济法当中,各种要素是基本知识,准确掌握这些考点对于以后的学习是很有好处的)
1、征税人�D�D税收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
2、纳税义务人�D�D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扣缴义务人的概念。
3、征税对象�D�D包括物或行为,是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
4、税目�D�D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征税对象的具体范围。
5、税率�D�D名义税率是税法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实际缴纳税额与实际计税金额的比例。
(1)比例税率:
对同一个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注意这里比例税率的具体种类的名称。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四种。
(3)定额税率:
又叫固定税率。
6、计税依据�D�D分为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两种。
7、纳税环节�D�D具体的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8、纳税期限�D�D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该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9、减免税�D�D两种情况:税法直接规定的长期减免税项目;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后仍按规定纳税。
(1)起征点:征税对象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2)免征额: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收的数额。如《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免征额制度,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