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一)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2页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考情分析:本章在学习中起的法律基础性学习的作用,需要记忆的知识点比较多,在考试中只有广度,没有深度。在近三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在10分左右,2007年13分,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分布:

  内容基本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注意老师授课提示考试的重点。

  本章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法和经济法的概念。

  二是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是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

  一、法和法律

  1、法的本质(P2)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的形式(P4)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法律;

  (7)行政规章;

  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8)国际条约。

  【解释】注意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例题1】下列选项中那些不是我国法的主要形式包括( )。

  A、判例

  B、宪法

  C、法律

  D、判决书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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