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第二章(2)

发布时间:2010-01-26 共5页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2010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讲义:第二章(2)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5.诚实信用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有欺诈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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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张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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