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支付结算法律制度(6)

发布时间:2010-03-25 共2页

  票据结算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概述

  (一)票据种类(P306)

  在我国,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包括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支票是单位、个人签发。

  【例题】下列票据中,不属于《票据法》调整范围的是( )。(2007年)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发票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法》的调整范围。根据规定,我国《票据法》的调整范围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选项D不属于《票据法》的调整范围。

  (二)票据当事人(P307)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如:在商业汇票和支票中)

  提示:在本票、银行汇票中基本当事人是2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举例:A企业向B签发100万元支票,甲银行是A企业的开户行。甲银行为付款人,A为出票人,B为收款人;B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C背书转让给D,c为背书人,D为被背书人。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2007年)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保证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基本当事人的范围。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种,不包括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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