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7页
四、应付职工薪酬(重点)
(一)核算的内容
与以前的“应付工资”不同,范围扩大了。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五险一金
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非货币性福利
6.其他职工薪酬
注意:
1.职工生病、工伤、婚丧嫁等,不论是计时还是计价工资标准,按一定比例支付工资的,应作为职工薪酬,不应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2.福利费:为职工集体提供的福利费用。
3.五险:包括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商业保险,都是职工薪酬的范围。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标准计提。
5.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现在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企业除了支付货币性职工薪酬,还可能提供非货币性薪酬。比如发放食品、商品,提供住房等。
辞退福利(企业与职工签订有劳动合同,后来因为某种原因解除了合同,企业要给予职工一定的补偿)
【这些要点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客观题和主观题都有可能涉及到。尤其是在主观题里面出现这种小问往往会对最后的计算结果有重大影响,所以不容忽视。】
(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贷方反映已分配计入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反映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并依照核算的内容分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确认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计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
管理部门人员:计入“管理费用”
销售人员:计入“销售费用”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分别计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特别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计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企业在计量职工薪酬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的计提标准加以计提;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记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举例:预计的职工薪酬为1.2万元
借:生产成本等 1.2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实际发放了1.5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1.5
贷:银行存款 1.5
1.5-1.2=0.3万元,应予以补记
借:生产成本等 0.3
贷:应付职工薪酬 0.3
其他如上例:实际发放了1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1
贷:银行存款 1
1-1.2=-0.2万元,多计提了要冲回
借:应付职工薪酬 0.2
贷:生存成本等 0.2
非货币性职工薪酬: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是一样的,但实际支付不同,比如企业发放自己的产品,
借:生存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又比如:企业是将自己的房屋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如是高管人员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注意:为了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了解企业职工薪酬的情况,只要属于职工薪酬的事项,就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反映。
小结:
1.企业发放自己的产品,应确认销售收入。
2.提供自有固定资产,应计提累计折旧,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