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2页
12、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2)授权批准控制;3)会计系统控制;4)预算控制;5)财产保全控制;6)风险控制;7)内部报告控制;8)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13、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
1)内部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监督检查;
2)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的评价;
3)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14、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规定了具体要求:
1)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当分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4)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5)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6)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7)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8)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15、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 2)支付审批 3)支付审核 4)办理支付
16、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
4)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币资金
5)不得私设“小金库”
6)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
7)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
8)单位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9)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a)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b)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c) 不准无理由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d)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10)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
11)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