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在当今社会的地位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除了传统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外,还有更多的无形资产种类如计算机软件、互联网上的域名、冠名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质量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特许权等。而且同一种类的无形资产数量也增加,在企业里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型企业中,无形资产价值在所在企业总价值中所占比例更增加。这些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我们的经济,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已成为决定企业未来命运的主要因素。
二、各国对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予费用化而非资本化,研究开发活动结束后不论成功与否,均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英国标准会计实务公告第13号规定:自行开发过程应分为三个阶段,即纯研究(或基础研究)阶段、运用阶段和开发阶段。前两阶段,即纯研究(或基础研究)阶段和运用阶段,发生的费用应予费用化,除非其与固定资产有关。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如满足特定的标准,即表明这些费用很可能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应确认为资产,即资本化。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指出:为评价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是否符合确认标准,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同时指出: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以确认的无形资产,因而某些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应以资本化。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综观以上各国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看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实际上只有两种:全部费用化,如美国;部分费用化(也可称有条件的资本化),如英国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全部费用化与部分费用化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1.全部费用化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美国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全部费用化。其存在问题表现为:(1)不符合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原则。研究开发支出在研究开发期间往往金额较,若一概列作费用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那么研究开发期间的利润相对要低,开发成功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期间,而与收益相配比的费用为零,有违配比原则。(2)不符合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开发项目成功,将使企业以后年度直接受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费用理应属于资本性支出,若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则有违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也影响了其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因为当期费用容易受研究开发支出的影响而起落,从而使利润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打折扣。(3)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随着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也将越来越,信息使用者必将关注企业的科研活动,而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未能体现其重要性。(4)助长企业削减研究与开发支出的短期行为,并造成国家的税收损失。(5)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由于研究开发支出的记录方面显示出的极随意性,将使研究开发项目成功无从查考其投资总额,在将来考核无形资产投资效益时便失去了一个可靠的分析指标。
2.部分费用化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国际会计准则所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属于部分费用化,即有条件资本化。其存在问题表现为:(1)部分费用化条件下,资产确认标准带有太多的主观性,从而给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乘之机。(2)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因为研究开发往往会跨年度,如本年度研究开发尚未完工,将其发生的支出列入当期费用,而当下年度继续研究开发取得成功时,将该年度发生的支出计入资产,这二者的会计处理存在着明显的不一致,影响了当期支出的纵向可比性。(3)若开发成功形成无形资产,如果仅以开发成功年度的开发支出计入资产,则其无形资产价值既不真实也不全面,因为这要求对以前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进行重新计算,并在会计记录上也要将已费用化的支出对以前年度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影响进行调整,会给会计核算带来麻烦;若不予以资本化,则研究成果就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上得到反映,作为报表使用者,很难从会计报表中了解该企业拥有的高新技术的含金量,也无法了解企业在研究开发方面是否投入和投入多少。(4)未能体现重要性原则,不便于考核无形资产研究开发的投资效益。
四、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设想
笔者认为,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我们不妨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一是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借鉴固定资产核算时采用的“在建工程”账户,设立一个“在建无形资产”账户,来归集各项研究与开发费用,待研究开发项目结束后,再将其转入“无形资产”账户。二是在研究开发尚未结束的会计期末,借鉴应收账款核算时所采用的备抵账户,设立一个“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账户,以避免未来研究开发失败时对当期利润造成巨影响。
具体的账务处理过程如下:(1)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用“在建无形资产”账户归集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在建无形资产”,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2)在会计期末,估计研究开发失败的可能性,按一定比例计提“研究开发失败准备”,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究开发失败准备”。(3)若某研究开发项目结束并获得成功,按该项目所发生的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同时将已计提的“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转回,借记“无形资产”、“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在建无形资产”、“管理费用”。(4)若某研究开发项目宣告失败,按其已发生的费用扣除已计提的“研究开发失败准备”后,余额结转计入当期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失败准备”,贷记“在建无形资产”。这样的会计处理,既不影响企业的资产指标,也不影响企业的利润指标,有利于激发企业投入研究开发的热情,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一旦研究开发成功,无形资产无疑增强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一旦研制失败,说明企业前期投入无果,虽然削弱了企业今后的财务实力与经营业绩,但可以刺激企业的创新意识,使其不断地去研制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挑战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研制成功后的价值是其全部实际成本,真实地反映了它的价值和企业的财务信息,有利于企业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利用和管理,既符合真实性、合理配比原则,又符合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且在会计报表中易于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