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2 共3页
三、判断题
1.原始凭证仅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才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
2.任何会计凭证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 )
3.企业每项交易或事项的发生都必须从外部取得原始凭证。( )
4.在证明交易或事项发生,据以填制记账凭证的作用方面,自制原始凭证与外来原始凭证具有同等的效力。( )
5.只要是真实的原始凭证,就可以作为收付财物和记账的依据。( )
6.从会计工作的程序来看,取得、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开始环节。( )
7.原始凭证不能表明交易或事项归类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 )
8.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由单位会计人员自行填制。( )
9.企业发生销售退回而退回货款时,应以退货发票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 )
10.记账凭证编制时出现错误,可按要求更改。( )
11.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应采用划线更正法进行更正。( )
12.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
13.收付款记账凭证既是出纳人员收付款项的依据,也是登记总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有关明细账的依据。( )
14.按单项交易或事项分别填制的记账凭证称为单式记账凭证。( )
15.单式记账凭证便于分工记账,而复式记账凭证不便于分工记账。( )
16.所有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如实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
17.为了避免重复记账,企业将现金存入银行或者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事项,一般只编制收款凭证,不编制付款凭证。( )
18.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可以只填会计科目的编号,不填会计科目名称,以简化记账凭证的编制。( )
19.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记账凭证可由计算机自动编制,无需经会计人员确认。( )
20.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会计人员可以为其复制。( )
21.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
22.保管期满的原始凭证,单位可以自行销毁。( )
2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
24.单式记账凭证包括借项记账凭证和贷项记账凭证两种。( )
25.汇总记账凭证是根据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记账凭证。( )
四、简答题
1.简述会计凭证的意义。
2.简述原始凭证审核的基本内容及原始凭证审核后的处理。
3.简述会计凭证保管的基本要求。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2.B3.D4.A5.A
6.D7.C8.D9.Bl0.B
11.Cl2.D13.Bl4.Dl5.C
l6.Al7.Dl8.B
二、多项选择题
1.ABD2.ABCD3.BCD4.BCD5.ABCD
6.ABCD7.ABC8.ACD9.BDl0.ABD
11.ABCDl2.BCl3.ABCl4.ABCl5.ABCD
三、判断题
1.×2.√3.×4.√5.×
6.√7.√8.×9.×l0.×
11.×l2.×13.√14.×l5.√
16.×l7.×l8.×19.×20.√
21.√22.×23.×24.√25.×
四、简答题
1.答:合法地取得正确地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是会计核算的基础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为:
(1)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账依据;
(2)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3)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
2.答:原始凭证审核的基本内容包括: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2)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3)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4)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5)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6)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人账;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3.答: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会计凭证的保管要求主要有: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