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2页
三、不能作为评审论文送交的
申报人撰写的下列材料不得作为参加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
1、宣传报道稿件;
2、会议发言稿;
3、会议简报;
4、资料介绍;
5、考察报告;
6、项目报告;
7、教材;
8、毕业论文;
9、经济技术类报告;
10、译文;
11、工作计划;
12、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
四、编写要求
① 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② 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③ 申报论文须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单面打印、装订,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④ 论文摘要字数在200至300 字之间,正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
五、编写格式
① 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② 目录;
③ 摘要;
④ 关键词;
⑤ 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⑥ 论文主体;
⑦ 结论及建议;
⑧ 参考文献表(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⑨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