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会计师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2页

  三、不能作为评审论文送交的

  申报人撰写的下列材料不得作为参加评审的论文送交评审委员会:

  1、宣传报道稿件;

  2、会议发言稿;

  3、会议简报;

  4、资料介绍;

  5、考察报告;

  6、项目报告;

  7、教材;

  8、毕业论文;

  9、经济技术类报告;

  10、译文;

  11、工作计划;

  12、章程、办法以及事务性、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

  四、编写要求

  ① 论文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② 论文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③ 申报论文须用A4(210×297MM)标准大小的白纸单面打印、装订,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④ 论文摘要字数在200至300 字之间,正文字数在3000-5000字左右。

  五、编写格式

  ① 封面(包括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课题的专业方向);

  ② 目录;

  ③ 摘要;

  ④ 关键词;

  ⑤ 绪论(说明研究背景、动机、意义和目的);

  ⑥ 论文主体;

  ⑦ 结论及建议;

  ⑧ 参考文献表(应与正文中的加注对应);

  ⑨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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